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在实施阶段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职责有哪些?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在实施阶段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职责有哪些?
(一)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对本辖区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负领导责任。
(二)项目单位(法人)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主体所承担的全部责任。
(三)按照“发改稽察规〔2017〕2276号”有关规定,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对项目单位(法人)的财务或人事行使管理职责的上一级单位,或者项目单位(法人)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责任人承担项目日常监管责任。
(四)项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
(五)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24号)的规定,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七)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执行《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农办规〔2020〕1号)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