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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评指标体系及权重如何设置?
单位自评指标体系及权重如何设置?
单位自评指标是指投资计划下达分解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单位自评指标的权重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有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