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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投资整县推进等整体打包项目实施、资金如何进行管理,以及如何开展竣工验收?
中央预算内投资整县推进等整体打包项目实施、资金如何进行管理,以及如何开展竣工验收?
中央预算内投资整县推进等整体打包项目实施管理执行《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审核的实施方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单位、建设地点、建设性质。确因客观原因须做上述变更,或因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技术方案等变更导致项目主要使用(服务)功能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程序向项目审核部门申请办理变更。项目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 中央预算内投资整县推进等整体打包项目资金管理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有关规定。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单独核算。 项目建成后,项目牵头单位应当对各实施主体承担的建设任务组织验收后,向项目审核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项目审核部门组织开展整体打包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