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属单位什么情况下需编制院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及要点是什么?
直属单位什么情况下需编制院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及要点是什么?
凡是具有独立院区且涉及院区建设的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均应有院区建设总体规划。如果因为上位规划调整或形势发展要求,需对原有的院区建设总体规划进行重大调整的,应重新编制院区建设总体规划。直属单位应依据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编制所属院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包括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并对地上地下建筑、交通、道路、绿化、管线等进行空间科学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总平面图、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透视图、规划设计说明书等。经发展规划司对空间布局等进行审核并提交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审批。经审批的规划是安排项目的前提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