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动物疫病专业实验室项目
通知标题:水生动物疫病专业实验室项目
通知文号:农计财便函〔2024〕258号 浏览次数: 1830次
开始时间:2024-08-02 截止时间: 2025-06-30

        一、建设要求

        新建水生动物疫病专业实验室,项目建成后具备开展水产流行病临床防控技术或水生动物疫病免疫诊断技术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提供专项技术支持。

        二、建设内容

        包括改扩建实验室、样品处理室、病原学实验室、分子学实验室、免疫学检测室、预备实验室、低温贮存室、无害化处理室、水实验室、档案与信息处理室等功能区;购置样品处理及检测分析等功能仪器设备。

        三、中央投资规模

        单个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地方项目中央对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投资比例分别不超过60%、80%、90%、90%;中央直属高校项目全部为中央投资。

        项目已列入《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新建2个水生动物疫病专业实验室,其中广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有关水产高校1个。

        1. 对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通知,了解拟申报项目类型相关要求,若条件符合且有申报意向,在落实规划、用地、用海、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后,委托相关咨询单位或自行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

        2. 登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填写项目基本信息,申请获取项目代码。

        3. 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注册用户,登录后,在储备管理模块中按照相应类型项目储备申报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逐级提交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同时,线下将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纸质文件逐级上报给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您可联系以下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冯 岩 010—59192613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张立志 010—59192857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肖红斌 010—5919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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