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标题: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中心项目 | |
| 通知文号:农计财便函〔2025〕330号 | 浏览次数: 2094次 |
| 开始时间:2025-11-03 | 截止时间: 2025-12-30 |
一、建设要求
新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中心,承担水生动物疫病诊断、预防与控制所需的专项技术研究工作,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提供专项技术支持。
二、建设内容
新建或更新改造样品处理室、PCR检测实验室、病原学实验室等功能区;购置样品处理及检测分析等功能仪器设备。
三、中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地方项目中央投资东、中、西部、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70%、80%、90%、90%。部属科研单位全部为中央投资。
项目布局在具有承担水生动物疫病诊断、预防与控制所需的专项技术研究工作能力的科研机构建设6个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中心。其中中央单位2个,浙江、安徽、湖南和辽宁各1个。
1. 对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通知,了解拟申报项目类型相关要求,若条件符合且有申报意向,在落实规划、用地、用海、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后,委托相关咨询单位或自行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
2. 登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填写项目基本信息,申请获取项目代码。
3. 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注册用户,登录后,在储备管理模块中按照相应类型项目储备申报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逐级提交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同时,线下将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纸质文件逐级上报给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您可联系以下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 刘胜兵 | 021-62455171 |
|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 肖红斌 | 010—59192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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