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标题: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 | |
通知文号:农计财便函〔2024〕258号 | 浏览次数: 1次 |
开始时间:2024-08-02 | 截止时间: 2025-06-30 |
一、建设要求
依据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统筹农业农村部大数据架构和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设计,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基础,完善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智能预警分析、提高农业农村领域管理服务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二、建设内容
1.改造提升大数据通用支撑系统、综合业务系统、农业农村科研协同创新平台。按照《规划》有关要求执行。
2.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围绕重点品种市场分析预测和生产指导服务需求,提升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预测能力,重点建设以下内容:(1)构建单品种全产业链专题数据库,汇聚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消费、贸易、成本收益等数据资源。(2)建设单品种全产业链分析预测和决策服务系统,建立单品种全链条数据挖掘分析、智能决策模型,研发生产情况、市场形势、供需平衡等组件模块,实现产量预计、市场预测、政策评估、物流监测、消费监测、资源管理、病虫害预警、舆情分析等功能,提供单品种大数据定期分析报告和“在线实时查询”服务。(3)开发单品种大数据展示模块,实现单品种大数据可视化。
三、中央投资规模
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申报单位为农业农村部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中央直属高校的,中央投资比例为100%;申报单位为省级科研院所、地方所属高校的,中央投资比例按照东、中、西部、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70%、80%、90%、90%,且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项目中央投资比例为100%。
申报条件
大数据通用支撑系统、综合业务系统、科研协同创新平台等项目申报单位为农业农村部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申报单位为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省级科研院所,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稳定的数据获取渠道,在本领域已掌握较为完整的单品种生产、加工、消费、贸易等环节的数据资源;2.拥有高水平人才队伍,在本领域具备国内领先的数据采集、挖掘、分析、服务能力;3.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良好。
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申报单位还应研究部署以下工作,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进行详细说明:1.中心管理团队和管理机制;2.数据共享机制;3.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考虑;4.软硬件平台运维、科研、人员、日常运转等各项经费保障初步安排;5.承诺遵守关于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的相关制度规定。
2025年计划支持小麦、玉米、马铃薯、柑橘、热带水果、蔬菜、食用菌、花卉、中药材、生猪、肉鸡、肉牛、羊、禽蛋、奶牛、鱼、虾、蟹、贝、农药、兽药等品类的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
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类项目,申报前请先与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沟通。
1.对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通知,了解拟申报项目类型相关要求,若条件符合且有申报意向,在落实规划、用地、用海、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后,委托相关咨询单位或自行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
2. 登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填写项目基本信息,申请获取项目代码。
3.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注册用户,登录后,在储备管理模块中按照相应类型项目储备申报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逐级提交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同时,线下将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纸质文件逐级上报给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