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标题: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中心项目 | |
| 通知文号:农计财便函〔2025〕330号 | 浏览次数: 2041次 |
| 开始时间:2025-11-03 | 截止时间: 2025-12-30 |
一、建设要求
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中心主要承担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开展重要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突发水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水生动物疫病诊断技术评价和疫苗研发等。实验室建设满足P2要求,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二、建设内容
新建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中心实验室,改扩建业务用房。购置病毒分离、细胞培养、组织病理、分子生物学检测、疫苗研制实验设备等,以及水族养殖系统、水质监控系统等设备设施。
三、中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44亿元,全部为中央投资。
已列入《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规划(2017—2025)》,但尚未支持实施的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1. 对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通知,了解拟申报项目类型相关要求,若条件符合且有申报意向,在落实规划、用地、用海、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后,委托相关咨询单位或自行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
2. 登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填写项目基本信息,申请获取项目代码。
3. 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注册用户,登录后,在储备管理模块中按照相应类型项目储备申报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逐级提交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同时,线下将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纸质文件逐级上报给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您可联系以下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 刘胜兵 | 021-62455171 |
|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 肖红斌 | 010—59192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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