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标题: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改造提升项目 | |
| 通知文号:农计财便函〔2025〕330号 | 浏览次数: 2061次 |
| 开始时间:2025-11-03 | 截止时间: 2025-12-30 |
一、建设要求
改造提升水产苗种场防疫条件,实现场区生物安全的全链条管控,阻断病原传播路径,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场内生物安全水平,杜绝带病苗种进入水产养殖生产环节。
二、建设内容
新建或改扩建防疫设施,包括进排水设施、尾水处理设施、隔离设施、屏障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媒介生物管理等。购置消毒设备以及实验室检测设备等。
三、中央投资规模
新建或改建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地方项目中央投资东、中、西部、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70%、80%、90%、90%。部直属单位项目全部为中央投资。企业项目中央投资比例不超过40%,中央投资主要用于项目中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建设。
依托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和规模水产苗种生产主体建设58个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其中部直属单位2个,北京2个、天津2个、河北2个、山西1个、辽宁2个、上海1个、江苏3个、浙江5个、安徽1个、福建2个、江西2个、山东6个、河南2个、湖北2个、湖南2个、广东3个、广西2个、海南2个、重庆2个、四川2个、云南1个、陕西1个、甘肃1个、青海2个、宁夏1个、大连1个、青岛1个、宁波2个。
1. 对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通知,了解拟申报项目类型相关要求,若条件符合且有申报意向,在落实规划、用地、用海、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后,委托相关咨询单位或自行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
2. 登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填写项目基本信息,申请获取项目代码。
3. 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注册用户,登录后,在储备管理模块中按照相应类型项目储备申报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逐级提交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同时,线下将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纸质文件逐级上报给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您可联系以下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 刘胜兵 | 021-62455171 |
|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 肖红斌 | 010—59192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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