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标题:农作物品种测试评价能力提升项目 | |
| 通知文号:农计财便函〔2025〕330号 | 浏览次数: 924次 |
| 开始时间:2025-11-03 | 截止时间: 2025-12-30 |
一、建设要求
按照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要求,统筹推进新品种测试、区域试验、身份验证等品种测试评价设施建设,建设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测试站、植物新品种测试综合中心、分中心及国家农作物种子检验检测中心,为加快培育推广突破性新品种提供技术支撑。
二、建设内容
(1)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测试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省级品种区域试验评估中心及品种区试实验室、种子检测室、考种挂藏室、样品展示室、仓库和辅助用房等建安工程,购置室内智能考种、自动测产、检测仪器、田间智能化信息采集设备、新型智能小区作业农机具等仪器设备,完善品种区试基地水电路等田间工程。(2)国家植物品种测试综合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测试用房、温室大棚、隔离网室、晒场等建安工程,完善测试试验田灌溉、排水、供配电、道路等田间工程,购置智能化测试数据采集设备、农艺性状鉴定采集仪器、数据处理分析系统等仪器设备。(3)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测试用房以及配套水电暖等建安工程,完善测试试验田灌溉、排水、供配电、道路等田间工程,购置分子检测、智能化表型测试设备、物联网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等仪器设备。(4)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种子检测实验室、数据分析室等建安工程,购置真实性检测、转基因检测、种子质量检测、溯源管理等仪器设备。
三、中央投资规模
项目中央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新建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测试站,每个测试点中央投资不超过2500万元;新建国家植物品种测试综合中心中央投资不超过1.3亿元,新建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中央投资不超过1900万元,改扩建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中央投资不超过1600万元;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中央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中央投资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80%、90%、90%,部直属单位项目全部为中央投资。
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测试站,新建3个,布局在吉、黔、甘,按整省推进模式建设。国家植物品种测试综合中心,新建1个,布局在苏,由部直属单位承担。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新建1个,布局在甘;改扩建3个,布局在吉、渝、湘。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新建5个,布局在黄淮海区2个、东北区1个、西北区2个。
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测试站项目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统筹全省测试点建设,每个区域性测试站应带动建设生态亚区内7—8个测试点,形成完善的区域测试网络。其他项目由国家或省级科研单位、地方种业管理部门等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有建设用地或自有房产可用于试验检验业务用房改造;有相应的试验用地,每个测试点面积200亩左右,生态代表性强;具有开展品种试验、种子检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提供必需的运行经费支持。
1. 对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通知,了解拟申报项目类型相关要求,若条件符合且有申报意向,在落实规划、用地、用海、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后,委托相关咨询单位或自行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
2. 登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填写项目基本信息,申请获取项目代码。
3. 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注册用户,登录后,在储备管理模块中按照相应类型项目储备申报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逐级提交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同时,线下将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纸质文件逐级上报给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您可联系以下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 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 | 陈鹤丽 | 010-59191941 |
|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 孙 雯 | 010-59191620 |
|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 李 泰 | 010-59193287 |
您也可直接点击这里进行留言咨询 留言咨询

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