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水生外来动物疫病分中心项目
通知标题:国家水生外来动物疫病分中心项目 | |
通知文号:农计财便函〔2023〕227号 | 浏览次数: 1977次 |
开始时间:2023-07-25 | 截止时间: 2025-12-31 |
一、建设要求
承担外来水生动物疫病疑似疫情确诊、监测和防控技术研究储备任务,提高外来水生动物疫病发现、识别、处置等风险控制能力,防范外来水生动物疫病传入风险。
二、建设内容
升级改造生物安全实验室,购置必要的科研仪器设备。
三、中央投资规模
单个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
项目已列入《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部直属单位限报1个。
1. 对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通知,了解拟申报项目类型相关要求,若条件符合且有申报意向,在落实规划、用地、用海、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后,委托相关咨询单位或自行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
2. 登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填写项目基本信息,申请获取项目代码。
3. 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注册用户,登录后,在储备管理模块中按照相应类型项目储备申报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逐级提交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同时,线下将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纸质文件逐级上报给县、市、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您可联系以下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 冯 岩 | 010—59192613 |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 张立志 | 010—59192857 |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 肖红斌 | 010—59192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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